每月不得低于208元 佛山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
2 月 25 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的通告,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 2080 元,月缴存额下限为 208 元。据悉,现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 1900 元,月缴存额下限为 190 元。
根据通告,3 月 1 日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佛山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缴存基数下限为 2080 元。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 104 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 104 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 208 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 208 元。
通告明确,存量低于缴存下限标准的缴存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仍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 1900 元,待 2025 年年度缴存调整(从 2025 年 7 月起)时,执行缴存基数不得低于 2080 元的规定。2025 年 3 月 1 日以后(含当日)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参加缴存的,应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文|记者 黄松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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